项目概况:征集方以取得的仁和区仁发路146个路内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与合作方进行合作,潜在意向合作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本项目合作要求和责任,自行进行收益风险分析,接受项目现状和合作条件。在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1日期间完成报名,并于2026年11月1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项目合作方征集。
(二)项目征集方: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合作地点:仁和区仁发路。
(四)项目简介:征集方以取得的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与合作方进行合作,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各自发挥资源、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做好仁发路静态交通运营管理的目标开展相关业务。本项目停车泊位为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泊位约146个(车位动态调整,具体数量以实际授权为准),征集方按现状征集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合作方,项目智能化改造后预计3年停车服务收入约46.2万元。合作方负责仁发路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及设施设备投入、停车泊位日常经营和收费服务管理、仁发路卫生保洁及绿化补植养护,并负责对接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做好资源协调、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上述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一)合作期限:三年。该项目停车位在智能化改造后,考虑到项目延续性、稳定性等因素,合作方在无重大违约的前提下,三年期满后可续期三年。
(二)合作方式。
1.本项目征集方以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作为合作资本,通过引进成熟的运营合作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停车位,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停车位智能化改造、施划车位线、设置收费公示牌、安装道路标识牌、安装安全辅助装置;负责协调属地各部门,做好停车收费服务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辅助管理的设施设备、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及管理、收费服务、欠费追缴、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
车位智能化改造要求:合作方应对征集方授权的仁发路146个停车位(车位动态调整,具体数量以实际授权为准)进行智能化改造并配套相关管理系统,合作方持续负责后续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与更新。车位智能化改造后需达到计时、计费精准,最好对逃费有一定的遏制效果;根据道路情况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或防止恶意破坏。合作方负责投资改造征集方授权的停车位,与其相关的一切手续、费用、运输、划线、编号、标识牌、保险、安全、进度、环保、美化等均由合作方承担,征集方督促并协助合作方推进改造工作。
如因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爆炸、流行病、政策、民生、政府要求等不可抗力无法推进车位智能化改造的,或车位智能化改造后因上述不可抗力需要取消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合作方无条件按要求拆除并将道路恢复原状。
(三)合作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原则。
(1)本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为停车费收取,停车费收取标准根据物价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执行;特殊情况下,若上级部门有相关要求的,征集方另行通知,合作方遵照执行。
(2)所有停车收入全额进入征集方银行账户,征集方根据银行到账金额进行收益分配,合作方的分成比例报价在70%至80%之间,第一年按照合作方所报的“分成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第二年及后续合作期内征集方的“分成比例”须逐年按照1%进行增长,合作方“分成比例”相应减少。
(3)乙方服务费=(当月实收不含税停车收入-当月交易手续费)*(乙方分成比例-考核扣减分成比例)=[(当月实收停车收入÷1.09)-当月交易手续费]*(X%-X%)。
乙方结算服务费=乙方服务费(不含税)+乙方税费(税率X%)。
2.收益清分时间。
项目资金清分时间为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四)项目管控及考核。
合作方应每月向征集方汇报项目进展及经营情况,并接受征集方对现场管理、收费服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欠费追缴等方面的考核。月度结算时,以当月考核结果为依据;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扣分情形的,相应扣减合作方当月应得分成收益(或调减其当月分成比例)。
(五)项目安全责任。
合作方在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前须与征集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如需办理占道、挖掘、施工等审批手续,或属地政府另有要求的,还应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作方承担因停车位智能化改造产生的各项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损坏与维修、安全事故的责任与赔偿、政府建设工程需进行的拆除与恢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的责任与赔偿等。
三、合作方报名时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
(一)合作方报名应具备条件。
1.合作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且营业范围须包含与停车场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期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作方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未特别指明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由合作方自拟)
3.提供报名前三天内查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合作方需提供征集方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书》。
四、合同签订
合作方中选后,应在收到《成交事项告知函》后3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项目合作协议》,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征集方保留向合作方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
五、合作方需承诺的其他事项
(一)征集方、合作方就该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益、义务和责任。合作期内,合作方对该项目应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若合作方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与征集方无关,同时征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项目合作协议》,征集方不给予合作方任何补偿。因合作方单方面原因给征集方带来损失,应由合作方给予征集方全额赔偿。
(二)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稳健发展,合作方不得擅自将合作项目转包、分包、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合作主体。
(三)合作方须承诺对本项目的车位智能化改造硬件设备维护或更换,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四)合作方须承诺在与征集方合作期间不得将已投入的设备、设施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以及转让。
(五)合作方须承诺按照征集方的要求规范化管理,接受征集方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必须按要求整改。
(六)合作方须承诺在合作经营期间应对卫生、安全、环保、资产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作方须承诺当系统的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
(八)合作期内,合作方若利用该项目对外开展商务合作须经征集方书面同意,并签订商务合同,合同收益由合作方和征集方协商分配。
六、组织交易
(一)公告时间及资格确认方式。
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公告在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持续发布。
公告期内,由征集方接受意向合作方报名申请,首次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继续发布20个工作日的延期公告,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合作方为止。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公告期结束后,征集方对报名的意向方资格和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全性审核,并将审核是否通过的情况电话告知报名的意向方,同时将《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项目合作方征集实施方案》电子档发生至报名的意向方邮箱。
(三)遴选方式。
1.在挂网征集合作方公示期满及意向合作方被确认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综合评审确定合作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在综合评审当日向评审小组递交如下评审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提交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提供与停车场运营管理相关的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收益分成比例报价函(加盖公章);
(4)《停车位智能化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改造设备选取、产品介绍、实施效果、安装方案、工期进度、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售后及维保服务等,合作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加盖公章);
(5)《停车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位线施划、标识牌安装、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纠纷处置、市民热线处理响应、推广方式、停车不入位处置、新增欠费追缴、劳动保护、属地相关部门对接等方面)(加盖公章);
(6)意向合作方承担仁发路绿化补植、绿化管护、卫生保洁等工作的承诺函;
(7)意向合作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审小组由征集方负责组建,评审人员共三人。征集方还应委派一名监督人员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3.评审小组成员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得分的算数平均值在75分及以上,且评分排名最高的意向合作方为最终合作方。
4.若意向合作方的总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下列指标得分优先级确定最终合作方,优先级顺序为:收益分成比例、智能化改造方案、其他要求、运营管理方案、业绩。若上述所有指标得分均相同的,由业主代表现场抽签决定合作方。综合评审细则具体详见《综合评审办法》。
5.征集方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合作方,并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征集方向合作方出具《成交事项告知函》。
(四)合作方应在收到《成交事项告知函》后3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仁和区仁发路路内公共停车位运营管理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公章)。
(五)若经综合评审未遴选出符合要求的合作方,本次征集活动终止。
七、其他
(一)意向投资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调研,所有费用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二)意向合作方报名则视为其对本项目情况及公告内容等无异议。
八、报名及评审
(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1月11日上午8:30-11:45、下午15:00-18:10;报名地址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6楼606室(攀枝花国投大厦)。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6楼617会议室(攀枝花国投大厦)。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四)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78238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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