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国投”)受攀枝花市国资委委托,对攀枝花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的两名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开展划转资产过渡期财务审计。诚邀合格的报价人参与比选,选定一家审计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一、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国资委所属企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划转资产财务审计中介机构服务。
二、采购人:
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内容:
(一)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 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攀办发〔2015〕80 号)等有关规定,对两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2020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参照《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国委[2005]1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划转资产过渡期财务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2022年1月1日-8月31日
四、采购限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所报价格必须为总体包干价格,即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五、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2018年以来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注:(1)报名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六、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8日下午6点止。报名时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提交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比选人应在2022年10月19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前将比选文件提交至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18号B栋4楼425室(攀枝花国投大厦)。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比选文件。
八、评审时间:
2022年10月19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九、评审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18号B栋4楼425(攀枝花国投大厦)
十、联系人:邓女士,13550941910。
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