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债权清收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保证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维护国有企业资产安全,我公司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法律服务。现就法律风险代理机构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风险代理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风险代理机构应具有较强的债权诉讼专业能力,具有金融机构债权案诉讼代理经验;
3.风险代理机构应充分熟悉金融机构债权诉讼清收处置有关程序;
4.风险代理机构需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风险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回避的规定。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二、风险代理机构需承担的义务和风险
1.遵守采购人信息保密义务,及时对债权合同权益相关履行事实进行梳理,确定执行清收方案;
2.及时对债权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资料进行清理,变更执行申请人。
3.及时协调法院恢复执行立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执行程序;
4.处理与债权合同权益有关的执行清收其他事宜;
5.承担办理案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办案成本费用;
6.诉讼活动中,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案件进展,根据需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7.承担无法收取代理费的风险。
三、风险代理机构享有的权利
风险代理机构在代理与债权执行清收案有收取基础服务费用和追回执行清收相关款项后,享有以追回执行清收款项(分多次回款的以多次回款的总额)为基数,分阶段按一定比例收取风险代理服务费的权利。
四、报价要求
意向代理机构报价采用最高限价原则,报价采用基础服务费+风险代理服务费比例的方式,基础服务费总额不超过6万元,风险代理服务费比例不超过追回执行清收款项的3%。
五、选聘流程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18:00时止。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5楼
2.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点
谈判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5楼517。
3.报名及业务资料提供联系人:卢先生
4.联系电话:151 8126 9518
(二)提交报名文件
意向代理机构须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需加盖公章,文件份数:正本1份):
1.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律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质条件、业绩情况、团队主要人员介绍等及证明文件、项目经验等;
3.律所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的书面承诺;确保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4.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风险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及尽调
采购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律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采购人提供资料配合律所对债权合同权益有关的诉讼进行尽职调查,律所出具与债权项目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的承诺。
(四)完成尽调并提交代理方案
通过资格审查的律所开展尽职调查,提交具体代理方案(正本1份,副本2份,需加盖公章),包括案件分析及执行清收方案、总体工作计划、团队人员安排、工作时间安排等。
(五)风险代理机构的遴选
1.如至报名截止日,有且仅有一家报名机构提交报名文件且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视为当然风险代理机构;
2.现场谈判。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提交报名文件且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采购人组织现场谈判,律所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包括具体代理方案和报价)。报价采用基础服务费报价加风险代理服务费比例报价方式现场提交报价方案,包括收费依据、方式和费率等),项目报价次数为2次,意向代理机构须准备好空白报价函,并加盖公章,以便现场填写。采购人根据意向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方案、资质、项目经验、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最终的中标机构,现场公布。
(六)特别说明
1.报名机构提交的全部资料不予返还。
2.若标的债权已不具备代理条件,则此次选聘结果无后续执行意义,已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对参与各方均不构成违约责任,且不负赔偿或补偿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现场谈判过程中进行补充。
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3日